| 索引号 | 620722033/2024-0019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28 09:49:01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努力构建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劳动关系和谐的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格局,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就业工作实际,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深化就业体制改革,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撑,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力争全县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00人以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以上,促进困难人员就业3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务工规模保持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从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稳定和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持续做好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评估预警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0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明确工作任务要求,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果。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和强化督导宣传三个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