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21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村经营指导站 |
生成日期 | 2025-05-20 12:13:41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一、起草背景
围绕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了《民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起草目的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集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居间服务优势,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引导发展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项目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流程、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了我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包括全县农业人口、人均承包地面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及农业生产托管情况、承担项目的优势等。
第二部分项目目标任务:主要介绍了下达的项目资金和需要完成的绩效任务面积,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分两批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741.14万元,需完成项目任务面积92642.5亩。
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对项目实施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托管服务标准、补助方式和标准、项目监督、名录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项目服务产业为小麦和马铃薯,补助环节为耕、种、防、收全托管服务。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原则上单环节托管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确保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四部分项目实施流程:重点介绍了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细化工作方案、优选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开展作业服务、项目检查验收、拨付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7个步骤。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服务监管、强化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入手,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