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3/2025-0010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0-14 10:13:55 | 是否有效 | 是 |
当前全县部门单位自行聘用编外人员数量较多,编外人员招聘、管理混乱,极大地增加了财政负担。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薪酬等全流程管理,统一全县编外人员的准入门槛、岗位职责和退出机制,通过核定编外员额、规范薪酬福利,防止财政资金无序支出,降低财政运行成本,实现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协同系统向全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均无意见。按照相关规定,2025年10月9日-10月14日,在民乐县政府网站上对《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