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88/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30 17:50:0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交通秩序管理突出问题,切实巩固市容市貌治理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乐县公安局,民乐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城区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二、整治范围
民乐县城区所有区域、道路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在现有停车场内不按箭头方向停放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以及在指定区域内不按标志标识停放车辆等问题。
(三)集中清理停放在城区公共停车场、绿地空地、住宅小区、道路两侧的僵尸车。
(四)集中整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城区沿街占道摆放、销售、维修机动车、非机动车等问题。
集中整治期间,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置,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民乐县公安局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