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0018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9 15:48:59 | 是否有效 | 是 |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在西区、北区公园路边、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出现露天烧烤聚餐、随意搭设帐篷露营等不文明现象。此类行为不仅踩踏损毁绿植、污染公共环境、遗留大量垃圾杂物,还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为守护公园美好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民乐县城市管理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严守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在城区路边、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露营、烧烤、野炊,不携带烧烤炉具、炭火等易燃物品入园。
二、爱护生态环境,呵护公共绿地。珍惜公园绿化成果,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不损坏公共设施,游玩时自觉带走生活垃圾,杜绝烧烤残渣、油污污染环境,共同保持公园干净整洁、绿意盎然。
三、绷紧安全防线,防范火灾隐患。牢记公园草木易燃,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随意丢弃烟头、不违规生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守护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四、知晓法律红线,自觉遵法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将依法没收烧烤工具,并处五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请广大市民充分认清违法违规后果,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家园因守护而温馨。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用文明行动守护公园美景,为建设整洁、安全、宜居的幸福民乐贡献力量!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