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1-0056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09-29 17:10:04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
2、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
3、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4、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指导;
5、开展对农村、农民的农业信息服务、宣传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际在岗职工19人。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田节水与土壤肥料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6个站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99.47万元,支出总计1253.9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59.17万元、增长41.7%,支出增加-404.6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省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但2020年有部分项目2021年才实施完毕,所以2020年收入增加支出较少。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4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59万元,占39.4%;项目支出459.12万元,占60.6%。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6.24万元,较上年增加341.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2021年才实施完,如2020年废旧农膜示范县项目、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9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7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省级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7.37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中途下达的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如2020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等项目、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6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未实施完2021年才实施。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61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中途下达的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如2020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等项目。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757.17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61万元,主要原因中途下达的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如2020年旱作农业水肥一体化项目、2020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万元,较上年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另一方面2020年奖金增加。公用经费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和植物检疫经费中途下达年初未纳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和公用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买保险、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车均维护费0.9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78万元、印刷费支出1.39万元、电费支出1.2万元、邮电费支出1.3 万元 、差旅费支出2.47万元、租赁费支出5万元、劳务费支出6.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18.56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开支和人员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苹果蠹蛾疫情监测车、测土配方采样车、农业科技直通车和农产品流动监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喷雾器和农药80.5万元、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招标地膜94万、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购买肥料120万元、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项目采购兑换废旧地膜所需高标准地膜207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共组织对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项目、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