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22 14:5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监督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批报,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管理、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13.负责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科技培训、新品种引进和实验、示范、推广。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单位内设四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
2.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10个。民乐县林草局下属10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民乐县扁都口木材检查站、民乐县湿地保护管理站、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民乐县天然植被保护站、民乐县锯条山林场、民乐县园林绿化局、民乐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民乐县林草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按经费供给情况分,全额预算单位8个,差额预算单位2个。本报表数据仅含林草局机关本级。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是项目管理到位,责任分工明确。项目主管部门从项目立项审批、筛选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验收、资金管理、后续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又细致的工作,自始至终把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程,并提出严格的标准和操作程序,及时提出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加强与实施单位的沟通,全面促进项目按质保量推进,项目产出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单位组建施工组织,将建设任务对应细化分解到各个施工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是全面实施,有序开展。局内设股室4个、下属单位10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共涉及自评项目14个,预算总金额8770.12万元,实际执行数2306.69万元,项目内容涉及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方面。根据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评价指标,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综合评价得分89分。
(一)部门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874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7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7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140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14万元,项目支出13804.2万元。
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2021年决算总收入8740.12万元,较预算增加7980.34万元,总支出13804.2万元,较预算增加1304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254.2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林草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加快推进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一园四带”生态示范工程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聚焦重点、合力攻坚,全面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完成封山育林1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0.6万亩,森林抚育2.4万亩,种草及退化草地治理4万亩,有害生物防治73.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0.4万亩100万株。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河西走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任务下达时已过了造林季,项目2021年尚未实施,造成资金尚未支付,部门履职目标中的预算执行率及产出时效指标等未能按时完成,其余指标全部完成。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造林工作有很强的季节性,若项目实施任务下达较晚,一般当年过了造林季,项目在本年度便无法开工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保障;三是项目开工实施后,资金支付紧跟项目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3个,当年财政拨款2520万元,全年支出488.38万元,执行率19.38%。通过自评,共两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由于2021年尚未开工建设,项目自评得分0分,没有达成预期指标。
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2021年绿化养护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民财部预〔2021〕1号文件下单我单位绿化养护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化工程,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拨付资金50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470.65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94.13%。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民乐县2021年绿化养护费主要用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化工程,该工程总投资为2743.56万元。建设内容为在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主干道路两侧新建绿化面积116970平米,现有绿化面积提升24000平米,在园区规划绿地范围内完成绿化面积132059平米,该项目总体已完成。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沿园区主干道路两侧计划新建绿化面积116970平米,现有绿化面积提升24000平米,在园区规划绿地范围内完成绿化面积132059平米,指标已完成。
质量指标:绿化苗木成活率大于80%,实际成活率初步验收达到85%。
时效指标:项目计划于2021年9月全面完成,实际于2021年9月全面完成。
成本指标:根据初步预算概算表,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化工程的实施,项目实施将使用大量人工,进而增加项目区附近群众就业机会,能有效增加项目周边农民工的收入,促进园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社会效益:民乐县2021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化工程的实施带动就业人数100人左右。
生态效益:本项目实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局部地区和小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可持续影响: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化工程实施的影响,不仅可以为园区居民提供游憩空间,美化周边环境,更重要的是将对改善区域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发挥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园区周边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80%,实际值85%。
(二)2021年造林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民财预〔2021〕1号文件精神,县级预算安排本部门2021年造林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草局及基层站所造林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截至2021年10月份,共支付资金17.73万元,资金支付率88.6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县级预算安排本部门造林工作经费共计20万元,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及时兑付工作经费,保障了全年度造林工作顺利实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县级资金下拨造林工作经费共计20万元,预算资金下达到位率100%。资金拨付及时,截至2021年12月份,共支付资金17.73万元,资金支付率88.65%。
(2)效益指标:通过造林工作的开展,增加了群众对生态绿化的知晓率,通过实施造林工程,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带动社会人员就业,增加了林农收入,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造林工作经费的保障,也促进了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工作经费的保障,促进了本单位完成效益监测、检查验收、工程实际核查等造林工作任务。通过实施2021年造林工程,公众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各项指标满意度均达85%及以上。
4.基本支出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我单位的生态转移支付对保障造林工程正常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部门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5.5分,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三)2021年民乐县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财政安排我单位专项债券2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工程,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拨付资金200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0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完成沙化土地治理工程23900亩,现有防护林提升1916亩,产业基地建设6000亩,有效改善局部小气候,促进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1年10月,已过我县造林季,项目2021年未开工,计划2022年春季开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由于项目未开工,项目自评得分0分,没有达成预期指标。
五、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1年,本部门共管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5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6122.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5829万元,省级预算安排293.3万元;当年支出1829.03万元,执行率29.78%。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有3个项目未达成预期指标,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恢复保护项目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共下达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4项,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561.6万元,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0.2万亩,补助资金18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面积7万亩,补助资金2800万元,实际下达2786万元;2021年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补助资金422.40万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419名,补助资金335.2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实际支出1303.1万元,资金执行率36.59%,其中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资金支付946.95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支付0万元,2021年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支付291.52万元,支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44.6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格遵守《甘肃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项目任务计划下达后,全部委托设计单位实地勘测设计,并编制上报了《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并严格执行批复的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县林草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县级验收。在验收中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标准和招投标内容要求逐项核对、逐一丈量,对发现的问题从不迁就,及时指出,限期进行整改。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面积7万亩,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0万亩,退化草原人工种草项目1个,聘用村级草管员162名,聘用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419名,通过退耕还林还草及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在我县祁连山浅山区建起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局部地区和小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三化”草原得到有效遏制,在控制水土流失方面有一定效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计划面积0.2万亩,实际面积0万亩,因补助面积为机关农林场退耕面积,按照规定不允许补助。
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面积,计划面积7万亩,实际面积7万亩。
③2020年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祁连山草原生态整改成果巩固(沿山区人工种草补助)计划2.0万亩,完成2万亩;有害生物防治计划30万亩,完成30万亩。聘用村级草管员162名,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419名。
质量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合格率≥80%,实际36.86%,原因是审计指出“违规在不符合退耕条件的地类上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34万亩,验收合格2.58万亩,验收不合格765.3亩。
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计划支出率≥80%,目前只支付了1223.46万元,资金支出率为34.16%。
成本指标:
①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90元/亩;
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财政补助标准:400元/亩;
③2021年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村级草管员补助标准:2000元/人;
④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7000-8000元/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草原综合治理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本地就业。
(2)社会效益
聘用草原管护人员,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
(3)生态效益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通过退耕还林还草及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在我县祁连山浅山区建起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局部地区和小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三化”草原得到有效遏制,在控制水土流失方面有一定效果。
(4)可持续影响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通过退耕还林还草及草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使林地面积有效扩大,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天然草原植被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在抑制土地沙化及风沙危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区域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并逐步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80%,退耕还林资金补助不到位,退耕农户满意度不达标。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完善退耕还林补助为2006年还生态林2000亩补助,由于该补助对象为我县部分机关农林场退耕面积,根据2019年惠农资金审计指出完善退耕还林兑付至机关农林场属于违规支付,故目前2021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尚未兑付,待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开展后上缴财政。二是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财政补助资金2786万元(财政扣减14万元),目前资金支付946.9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对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审计,2021年5月底下发了《审计报告》,审计指出我县“违规在不符合退耕条件的地类上安排退耕还林任务”,要求收回补助资金,故资金兑付暂时停止。我单位在组织补植补栽后认真清理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企业具体的整改面积,并根据验收结果扣除了各退耕企业整改面积后的合格面积进行了资金兑付,目前除有765.3亩的不合格面积涉及30.54万元资金需要退耕企业补植补栽后再次兑付外,其余均为审计认定的“违规在不符合退耕条件的地类上安排退耕还林任务”涉及资金,资金无法兑付。
(2)下一步改进措施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林草局目前正组织人员认真清理剩余资金未支付原因,准备专题向县政府、市林草局、省林草局打报告汇报,并请示剩余资金如何处理。
(二)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共下达林业改革发展项目3项,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50.7万元,其中:完成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2.87万亩、集体及个人公益林管护5.6万亩,补助资金295万元,完成公益林监督检查验收,补助资金5万元;上一轮退耕还林符合条件纳入森林抚育1999-2005年退耕14.78万亩,补助资金295.7万元;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0.3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2.87万亩、集体及个人公益林管护5.6万亩;完成了公益林监督检查验收;上一轮退耕还林符合条件纳入森林抚育1999-2005年退耕14.05万亩,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84.5分,基本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计划完成12.87万亩,实际完成12.87万亩;集体及个人公益林管护面积,计划完成5.6万亩,实际完成5.6万亩。
②上一轮退耕还林符合条件纳入森林抚育面积,计划完成1999-2005年退耕14.78万亩,实际完成14.05万亩。
③森林抚育面积,计划完成3000亩,实际尚未完成(2022年实施)。
质量指标:
①公益林管护面积完成率,计划完成率100%,目前已完成100%。
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合格率,计划完成率≥90%,实际完成率100%。
③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计划完成率≥90%,实际完成率90.08%。
时效指标:
①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计划完成率≥90%,项目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率100%。
②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计划完成率≥80%,目前正在做作业设计。
③上一轮退耕纳入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计划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95.19%。
成本指标:
①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计划投资标准9.75元/亩,实际投资标准9.75元/亩。
②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计划投资标准15.75元/亩,实际投资标准15.75元/亩。
③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天保区外计划投资标准100元/亩,实际投资标准1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森林抚育项目带动就业人数100人,由于该项目2021年项目未实施,带动就业人数0人,指标值未完成。
生态效益: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通过组建公益林管护队伍对公益林进行抚育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政策宣传等措施,优化了林分结构、提高了森林质量,公益林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
①国家级公益林维护林区稳定的影响:强化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制止了侵占林地现象,依法维护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②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对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商品性采伐,实行重点保护,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各种毁林歪风,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③森林抚育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可有效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分质量,增加蓄积,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更好地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通过问卷调查,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为100%。
②森林抚育补助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由于资金兑付较迟,满意度未达标。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3000亩,任务下达已过造林季,目前正在进行作业设计编制,下一步实施方案批复后将进行招投标,预计2022年春季造林期开工。
(三)河西走廊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河西走廊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到位60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0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退化林修复1万亩,由于该项目下达在2021年10月份,已过造林季,项目2021年仅办理的实施方案批复,尚未开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由于项目未开工,项目自评得分0分,没有达成预期指标。
(四)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民乐县2021-2022年度实施项目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中央下达资金108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10万元,2021年度预算拨付资金129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民乐县2021年度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5800亩。其中:北部滩人工总量800亩,祁连山浅山区退化林修复5000亩。项目实施方案10月底批复,已过我县造林季,项目2021年未开工,计划2022年春季开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由于项目未开工,项目自评得分0分,没有达成预期指标。
(五)2021年省级防沙治沙项目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省级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补助资金到位2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投资。项目前期由于落实地块较为困难,2021年尚未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民乐县省级财政防沙治沙项目实施内容为:栽植防风固沙林400亩,设置标志牌2个。由于项目前期落实地块较为困难,2021年尚未实施,资金尚未支付。故项目自评总得分0分,尚未达成预期指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以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