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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 民乐县人民武装部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620722021/2022-000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武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武部
生成日期 2022-08-30 17:18:10 是否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人民武装部是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县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建设的建设部,县人民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的协调部,受军地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1.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强军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总目标。

2.建立健全民兵组织。掌握本地区民兵数质量情况,负责民兵的选拔、录用、编组。

3.抓好军事训练。抓好本级首长机关训练、专武干部训练和民兵训练。

4.落实战备工作。搞好战备教育,落实战备制度,搞好战备演练,加强战备管理。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工作。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抓好科学文化学习。

6.严格行政管理。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严格组织纪律,培养优良作风,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

7.做好征兵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征兵政策规定,严把兵员质量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我县的征兵任务。

8.搞好后勤保障。搞好后勤人员队伍建设,搞好生活设施建设和管理,搞好伙食、经费和物资管理,搞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

9.开展好双拥工作。在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0.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建设过硬的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人民武装部属正县级行政机关,属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由部分现役军官和地方工作人员组成,现役军人享受军队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地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地方财政全额拨款。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9.09万元,支出总计149.0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0.62万元、增长0.4%,支出增加0.6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09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9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三项基础建设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三项基础建设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三项基础建设资金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6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8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公用经费45.71万元,较上年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43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9.0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