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3-0017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11:06:34 | 是否有效 | 是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本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3.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县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和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
6.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7.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9.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领导干部;负责对局系统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11.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12.受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13.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教育局包含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农科教培训中心,内设:办公室、教研室、基教股、人事股、项目办、电教股、计财股、招生办、职教成教股、资贷管理中心、安全办等功能处室,本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8461.13万元,支出总计39084.6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885.37万元、增长14.55%,支出增加3045.91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障资金收入和支出都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61.1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71.75万元,占87.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占10.4%,事业收入889.38万元,占2.31%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90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5.85万元,占77.64%,项目支出8738.79万元,占22.36%。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570.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757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7.47万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障资金收入和支出都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51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19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8.01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障资金收入和支出都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0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8.52万元,占8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51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66.75万元,占10.65%。教育支出29207.68万元,占8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04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5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89.94万元,较上年增加5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障资金都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66.54万元,较上年增加72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维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培训费、水电费、劳务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2.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1万元,占比100%,较年初预算减少0.69万元,较上年增加0.9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94.66万元,减少49.4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58.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相关单位已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民乐县教育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