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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2061/2023-0003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卫健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3-02 17:56:56 是否有效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承担全县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消毒卫生监督检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

1.受理公共场所卫生条件和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公共卫生监督: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察督办。

7.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8.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9.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2.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对卫生支农队员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2)开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

(3)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

(4)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卫生监督与协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进行督导考核。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三股一室,分别是办公室、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中医服务监督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97.95万元,支出总计97.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61万元,减少0.8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支出减少13.61万元,减少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9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5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5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61万元,减少0.8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61万元,减少0.8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5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4万元, 较上年预算减少1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相应的社保缴费减少。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0。

5.会议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33.9万元,其中:办公费9.8万元、印刷费8.5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1万元、水电费0.7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16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3.3万元,其他费用3.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6.6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未计入固定资产;部门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 。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