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28/2024-0026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森林湿地草原保护站 |
| 生成日期 | 2024-09-23 16:31:23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严格自律,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明观念,展示文明形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2.制定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资源管护人员政治、法律、业务教育培训。
3.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预防演练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林地草原禁牧工作,制定林地草原禁牧、草畜平衡、休牧轮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伤残、生病的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抢救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
4.承担全县公益林保护工作,做好生态护林员、草管员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森林、湿地、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疫病疫源监测工作。
5.承接森林、湿地、草原等资源保护类和林草防火项目的实施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湿地、草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
隶属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副科建制。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站现有正式在册人员6人,其中:站长1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民乐县森林湿地草原保护站2023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6.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4万元,占90.77%;项目支出10.78万元,占9.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8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占3.24%;节能环保支出3.65万元,占3.13%;农林水支出99.67万元,占85.32%;住房保障支出4.00万元,占3.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单独预算,都预算在农林水支出中。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卫生健康支出未单独预算,都预算在农林水支出中。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节能环保支出未单独预算,都预算在农林水支出中。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57万元,支出决算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预算在了农林水支出中。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住房保障支出未单独预算,都预算在农林水支出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2万元,下降14.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人员减少,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所以收支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469.17%,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未支付资金在本年度内完成支付,因此决算数据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140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单位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预算资金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个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四部分内容,由三级指标构成,综合评分98分。
1.单位管理指标从资金投入、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重点工作管理六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指标,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规范性等工作进行评价,经绩效自评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2.履职效果指标从部门履职目标、部门效果目标、社会影响三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目标,对实际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价,经绩效自评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3.能力建设指标从长效管理、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情况、人力资源建设、档案管理五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目标,考察信息化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经绩效自评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