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9/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17:17:47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研究拟定机关事务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县政府大院公共设施及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县政府大院安全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及水电暖供应保障等工作;
5.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跨区域调研及重大项目督查、处置重大应急突发事件提供用车服务;
6.接待省市有关部门和兄弟县区检查指导、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7.负责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费用结算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为规定的部门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用车服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隶属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共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5.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8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机关事务中心决算数据合并至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3年因财政工作要求,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收、支均独立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7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6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67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长8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机关事务中心决算数据合并至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3年因财政工作要求,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收、支均独立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机关事务中心决算数据合并至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3年因财政工作要求,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收、支均独立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67万元,占1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1.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1.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支付平台更新维护,部分金额未完成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39.73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机关事务中心决算数据合并至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3年因财政工作要求,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收、支均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司勤人员、临时人员基本工资。
公用经费63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63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机关事务中心决算数据合并至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3年因财政工作要求,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收、支均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电费、水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6.4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4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当。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当。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当。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当。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业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2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我县调研、督查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52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为规定的部门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用车服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总额875.67万元,占总体支出的92%。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支出执行率达到了98%,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2023年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1.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及时作出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门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