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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新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2082/2024-0006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新天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新天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0 09:30:00 是否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民兵动员、民兵排(连)长的培养、选拔,做好民兵集训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同时承担人大、人武部具体事务,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工青妇、精神文明、统战等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保、民族宗教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会事务管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事业内设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农作物、林木和草原病虫害、动植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理,做好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服务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将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退役军人服务职责整合,设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研究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民政、社保、医保等服务职责整合,设立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

(5)综合行政执法队

整合原乡镇党政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领域的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833.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4.36万元,增长3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833.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33.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4.36万元,增长3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03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0.7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36.09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3.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33.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4.36万元,增长3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0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原由县上公车平台统一调度管理。自2024年起,公务用车由镇党委、政府自行调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镇政府开支报销。

4.培训费3万元,较2023年无增减。

5.会议费2万元,较2023年无增减。

6.“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1.67万元,下降4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印刷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46.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20.05平方米,价值192.03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3.64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未安排预算。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岁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单位项目的33%。截至7月底,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完成率50%,转移支付项目1个,完成率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完成率75%,转移支付项目1个,完成率10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在内部通报中无整改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0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部门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新天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年度总体目标分为四个一级考核指标: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满意度指标。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83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91万元,公用经费107.83万元,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3.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