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1/2025-0032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16 17:07:13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配套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按时准确上报低保人数,提高低保对象保障的准确率,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保障范围,抓好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到户,健全完善社区听证制度和村民民主评议制度。组织实施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两残”补贴发放工作;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街、路、巷、楼、门牌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维护,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定,负责地名档案的管理。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妥善处理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县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执行全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资料图册的审定。
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养老政策落实,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做好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并监督使用,承办本级福利资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认真查处违法婚姻。
负责指导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民乐县民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民乐县边界工作事务中心、民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民乐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福利慈善管理股4个机构,管理民乐县养老服务中心、民乐县第二中心敬老院、民乐县老年养护服务中心、民乐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民乐县殡仪服务中心、民乐工业园区殡仪服务中心和民乐县公墓。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分别是民乐县边界工作事务中心、民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是民乐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2,390.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442.49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12,302.36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29.8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301.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28.9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171.21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2,833.28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12,833.28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8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
总计 | 30 | 12,833.28 | 总计 | 60 | 12,833.28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公开02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2,833.28 | 12,833.2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302.36 | 12,302.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838.62 | 838.6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34.62 | 834.6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00 | 4.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80 | 40.8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0.80 | 40.8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804.00 | 804.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1.32 | 141.32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73.68 | 73.68 | |||||
2081004 | 殡葬 | 500.00 | 5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89.00 | 89.00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551.12 | 551.12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551.12 | 551.12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7,757.89 | 7,757.89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24.65 | 1,724.65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033.24 | 6,033.24 | |||||
20820 | 临时救助 | 854.66 | 854.66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54.66 | 854.66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1,218.24 | 1,218.24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6.02 | 116.02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02.22 | 1,102.22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9.80 | 29.8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80 | 29.8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77 | 23.7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03 | 6.03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01.00 | 301.00 | |||||
21502 | 制造业 | 15.05 | 15.05 | |||||
2150299 | 其他制造业支出 | 15.05 | 15.05 | |||||
21598 |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285.95 | 285.95 | |||||
2159802 | 制造业 | 285.95 | 285.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90 | 28.90 | |||||
229 | 其他支出 | 171.21 | 171.21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56.54 | 156.54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56.54 | 156.54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公开03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2,833.28 | 363.04 | 12,470.2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302.36 | 289.65 | 12,012.71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838.62 | 247.73 | 590.89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34.62 | 245.67 | 588.95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00 | 2.06 | 1.9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80 | 40.8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0.80 | 40.8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804.00 | 804.00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1.32 | 141.32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73.68 | 73.68 | ||||
2081004 | 殡葬 | 500.00 | 500.00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89.00 | 89.00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551.12 | 551.12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551.12 | 551.12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7,757.89 | 7,757.89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24.65 | 1,724.65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033.24 | 6,033.24 | ||||
20820 | 临时救助 | 854.66 | 854.66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54.66 | 854.66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1,218.24 | 1,218.24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6.02 | 116.02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02.22 | 1,102.22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9.80 | 29.8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80 | 29.8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77 | 23.7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03 | 6.03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01.00 | 301.00 | ||||
21502 | 制造业 | 15.05 | 15.05 | ||||
2150299 | 其他制造业支出 | 15.05 | 15.05 | ||||
21598 |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285.95 | 285.95 | ||||
2159802 | 制造业 | 285.95 | 285.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90 | 28.90 | ||||
229 | 其他支出 | 171.21 | 14.68 | 156.54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56.54 | 156.54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56.54 | 156.54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公开04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2,390.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442.49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2,302.36 | 12,302.3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29.80 | 29.8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301.00 | 15.05 | 285.9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28.90 | 28.9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171.21 | 14.68 | 156.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2,833.28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2,833.28 | 12,390.80 | 442.49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2,833.28 | 总计 | 64 | 12,833.28 | 12,390.80 | 442.4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公开05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2,390.80 | 363.04 | 12,027.7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302.36 | 289.65 | 12,012.71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838.62 | 247.73 | 590.89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34.62 | 245.67 | 588.95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00 | 2.06 | 1.95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80 | 40.8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0.80 | 40.8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804.00 | 804.00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1.32 | 141.32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73.68 | 73.68 | |
2081004 | 殡葬 | 500.00 | 500.00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89.00 | 89.00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551.12 | 551.12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551.12 | 551.12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7,757.89 | 7,757.89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24.65 | 1,724.65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033.24 | 6,033.24 | |
20820 | 临时救助 | 854.66 | 854.66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54.66 | 854.66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1,218.24 | 1,218.24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6.02 | 116.02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102.22 | 1,102.22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35.90 | 235.9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 | 1.1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9.80 | 29.8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80 | 29.8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77 | 23.77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03 | 6.03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15.05 | 15.05 | |
21502 | 制造业 | 15.05 | 15.05 | |
2150299 | 其他制造业支出 | 15.05 | 15.0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90 | 28.9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90 | 28.90 | |
22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4.68 | 14.6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公开06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39.7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84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96.52 | 30201 | 办公费 | 2.08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62.87 | 30202 | 印刷费 | 0.36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58.49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26.58 | 30205 | 水费 | 0.96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0.80 | 30206 | 电费 | 1.89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1.0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8.39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6.03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3 | 30211 | 差旅费 | 1.43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8.9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49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1.11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5.3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33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7.74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346.20 | 公用经费合计 | 16.8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公开07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442.49 | 442.49 | 442.49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0.00 | 285.95 | 285.95 | 285.95 | ||
21598 |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00 | 285.95 | 285.95 | 285.95 | ||
2159802 | 制造业 | 0.00 | 285.95 | 285.95 | 285.95 | ||
229 | 其他支出 | 0.00 | 156.54 | 156.54 | 156.54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0.00 | 156.54 | 156.54 | 156.54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156.54 | 156.54 | 156.5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公开08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公开09表 | ||
部门:民乐县民政局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33.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11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283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3.2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83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4万元,占2.83%;项目支出12470.24万元,占97.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83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1.11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51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0.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2.36万元,占99.29%;卫生健康支出29.80万元,占0.2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5万元,占0.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28.90万元,占0.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14.68万元,占0.12%;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7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2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中含有2023年结转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中含有2023年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57万元,增长41.5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编人员增加1人,公务员调动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6万元,下降83.31%,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缩减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寄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42.49万元,本年支出442.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支出285.95万元;
2.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3.04万元(中央孤儿助学工程,省级四个村级幸福互助院);
3.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4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12万元);
4.2024年市县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0万元(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维修及公益事业支出);
5.2024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六坝镇、三堡镇、南古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幸福互助院(南古镇、六坝镇、丰乐镇、洪水镇、新天镇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39.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0201)2.08万元,印刷费(30202)0.36万元,水费(30205)0.96万元,电费(30206)1.9万元,邮电费(30207)1.04万元,差旅费(30211)1.43万元,工会经费(30228)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39)7.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6万元,下降83.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其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930万元,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320万元,涉及财政支出12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2.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民乐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县级配套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30万元,执行数为115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使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2024年1月—12月份累计支出各项民政社会救助资金11553.09万元,其中: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7383.4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补贴1168.53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丧葬金63.09万元;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596.25万元;城乡孤儿生活补助34.7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10.73万元;临时救助982.31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24.07万元,政府购买服务417.93万元(包括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工资和社会化购买服务费用),发放2024年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大煤款165.45万元,购置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必需品559.44万元,支付集中供养机构入住对象住院自付费用47.09万元。(2)质量指标。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定期对享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比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及人员情况,确保保障对象准确。(3)时效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社会效益。2024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保障对象准确,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进出有序为工作格局,不断宣传惠民政策,使困难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可持续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时及时发放,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满意度比较高。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2.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万元,执行数为206.67万元,完成预算的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项目绩效目标。洪水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建成,进一步健全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了养老服务布局,实现了家庭、社区、机构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享,全面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2)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并于2024年4月将为民实事项目200万元资金全部下达至我局。我局结合文件要求,根据《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指南》。目前,所有装饰装潢工程已结束,设施设备也已采购到位并投入使用。(3)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流程,于2023年6月28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意向性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投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实施,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招标文件内容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2024年7月1日经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方。我单位在本次招投标工作中全程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投标文件由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招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4)政府采购结果与需求相关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民乐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补短板为基础、以强管理为抓手、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实际需求进行了采购。经多方对比,在保证装修及设施设备质量的情况下实际投入135.71万元进行了本次的装饰装潢及设备采购。(5)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中心居住环境舒适,房间设计温馨,家具一应俱全,饭菜依据老人饮食特征科学合理搭配,各类功能活动室配备齐全,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并配备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富有爱心的专业服务团队,为洪水镇及周边镇村有需求意愿的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细致、专业的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未进行结算评审,二是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整改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消防验收,验收结束后进行项目结算评审,二是根据结算评审金额进行剩余资金的申请拨付。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自评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3.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中央285.95万元,省级15.05万元),执行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2024年全县完成60岁以上的低保、特困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609户。(2)质量指标:严格落实双审核制度,每日调度资金审核及兑付情况,资金使用合规率100%。(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时间和兑付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改造中安装的智能马桶、恒温花洒、电动晾衣架等设备,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生活品质、满足多元需求方面成效显著,还极大地缓解了家庭养老的难处,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通过线上线下回访,老年人家庭满意度达到98%以上,对改造效果普遍认可。
4.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54万元,执行数为15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扶持老年人福利项目4个,扶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个。(2)质量指标:省、市、县项目实施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要求,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严把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达到100%,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所有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均按规定设置宣传标识。(3)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率为100%,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率为100%。大部分项目都能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和资金支付,个别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建设进度稍有延迟,但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追赶,确保项目整体进度不受太大影响。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社会效益:养老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完善了服务功能,为社区老人提供了康复治疗、托老养老的规范化场所,营造了更为安全、方便、高品质的托老养老环境,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为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咨询、志愿帮扶、拓展训练等服务,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可持续影响:2024年扶持的6个项目的实施使我省社会福利、儿童关爱、残疾人公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充分发挥出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为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和享有社会公益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项目不仅在当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还为未来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2024年甘肃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满意度达到85%以上。大部分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表示满意,认为这些项目切实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支付预算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
3.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