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5-0023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林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18 09:22:48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3.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和植被保护。
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领导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现有干部职工9人,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1.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4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8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4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8万元,占70.15%;项目支出72.21万元,占29.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1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万元,占9.47%;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占4.13%;节能环保支出2.52万元,占1.04%;农林水支出192.57万元,占79.61%;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 ,占5.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社保费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卫生健康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节能环保支出列入项目支出,主要支出为公益林护林员工资。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单位所有支出均列入农林水支出,主要支出为绿化养护等工程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住房保障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8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2万元,下降96.32%,主要原因是上年公用经费决算包括绿化养护项目中产生的水电等费用,本年度项目中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纳入项目支出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5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管辖区域内绿地及公益林管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24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绿化养护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从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综合评价,得出部门整体综合评价为100分,“2024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综合评价为93分,“2023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综合评价为92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3年第二批)”项目综合评价为99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99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绿化养护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93万元,执行数为4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国道新旧227线两侧绿地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完成千亩杂果引育示范园的养护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监控力度不足,预算执行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养护期管理,优化管理制度,按时验收结算,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工程质量达标。2024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综合得分93分,等级为优。
2.“2023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6万元,执行数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国道新旧227线两侧绿地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完成千亩杂果引育示范园的养护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监控力度不足,预算执行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养护期管理,优化管理制度,按时验收结算,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工程质量达标。2023年绿化养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综合得分92分,等级为优。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3年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区域内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任务;二是项目的实施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等发生率,促进管护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项目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支付及时合规,措施行之有效,成果效益显著,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3年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
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87万元,执行数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区域内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任务;二是项目的实施稳步提高森林质量,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等发生率,促进管护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项目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支付及时合规,措施行之有效,成果效益显著,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无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