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42/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信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信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9-19 18:53:38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乐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来电。
(二)接待到县委、县政府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负责向镇、县直部门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我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维护。
(八)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调组织对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
(九)总结推广各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股、督办股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县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督察专员1名。
(二)直属事业单位
县信访局下设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无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全部为事业干部,隶属信访局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6.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工资等津贴调整,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8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工资等津贴调整,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工资等津贴调整,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9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10.56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占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基本与2023年持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业务委托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业务委托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加20%,人员增多,项目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大型会议,没有产生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外出培训比较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1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本部门全年预算数为216.12万元,执行数为216.1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12万元,执行数为216.1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评价指标,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4年现信访局分子项目的资金预算与实际执行不符,有未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信息统计考核全面的绩效指标设定,与实际资金使用后产出效果不匹配,相应的信访工作指标也需调整,建议在下年度绩效指标设定中删除。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方面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另一方面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