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3/2025-0011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16:53:23 | 是否有效 | 是 |
一、预算调整依据
今年以来,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决算后上年结转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县财政收支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定的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县财政局对2025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收入预算方面,按照省级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调增上级补助收入,按照省级转贷的政府债券调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按照执行中调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调增本级总收入;支出预算方面,主要调增上级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事项支出、新增政府债券支出以及上年结转支出。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98060万元调整为281999万元,调增83939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上级补助收入由156508万元调整为166855万元,调增1034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57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96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807万元,主要为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2)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为12107万元。
(3)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56285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为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省市与县级财政结算工作尚未结束,结转资金无法确定,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未编制上年结转收入,现需据实调整。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0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底结算时,将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存量资金5200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198060万元调整为281999万元,调增83939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0347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政府常务会议追加事项支出、弥补人员工资及社保缺口、债务化解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必保的其他支出。
(2)新增一般债券121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9804万元,收回和安排使用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303万元【详见附件7】。
(3)结转资金56285万元,按照资金原用途继续使用。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0万元,主要用于原渠道下达预算单位纳入稳调基金的2022年、2023年项目类资金2743万元,剩余2457万元计划用于消化财政暂付款以及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8808万元调整为82792万元,调增73984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51271万元,其中:新增项目建设专项债券130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9436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10955万元、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7880万元。
(2)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22713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省市与县级财政结算工作尚未结束,结转资金无法确定,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未编制上年结转资金收入,现需据实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8808万元调整为82792万元,调增73984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新增专项债券51271万元,其中:新增项目建设专项债券13000万元,用于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9436万元,主要用于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及融资平台退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0525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950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6961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10955元,主要用于融资平台退出债务化解【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项目510万元,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0万元,2018年畜牧局片区、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7505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920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20万元,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1600万元】;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788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全县纳入“6·30”台账的拖欠企业账款。
(2)结转资金22713万元,按照资金原用途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500万元调整为1008万元,调增508万元。主要为县扁都口投资发展集团公司缴入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调增8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500万元调整为1008万元,调增50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方面。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不作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由33278万元调整为33495万元,调增217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作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由18830万元调整为19047万元,调增217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补发2022年8-11月退休“中人”待遇177万元,“其他支出(跨年度退费)”全年实际支出增加40万元,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调增217万元。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为10918万元,调减217万元【详见附件6】。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全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754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1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1903万元,较年初纳入预算45474万元增加564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5640万元,较年初纳入预算343万元增加352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资金4.5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5年底仍会有变化,全年最终数字待2025年底最终结算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关于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要求,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223万元,其中:安排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支出838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8.59%;安排用于民生支出方面3839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1.41%。县财政局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60%的要求,结合全县重点生态和民生项目实际安排情况,研究编制了《民乐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9】。
(三)预备费安排情况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持续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保障了“三保”支出需求和重点项目实施,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些难以预见的必要支出在采取部门预算调剂、统筹使用上年结转、存量资金等措施后,仍有部分支出暂无财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和第六十四条规定,2025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14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本年度预算执行即将结束,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拟将此项资金安排用于弥补在职人员工资缺口525万元、社保缴费缺口144万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缺口73万元、丰乐镇沿山四村农作物受灾补助资金30万元、村干部报酬补发45万元、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154万元、补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200万元,剩余资金全部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风险防范方面。
附件:1.民乐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民乐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3.民乐县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4.民乐县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5.民乐县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6.民乐县2025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调整表
7.民乐县2025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表
8.民乐县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表
9.民乐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