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186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14:38:34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6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6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各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3.落实《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7.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负责落实部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10.依照组织法规定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县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11.负责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4.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工改办)、社会保险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9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分别是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分别是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维权中心)、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1690.2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5年预算增加7538.88 万元,增长181.6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23-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补发养老待遇差额预算;二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三是上年结转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四是新增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预算;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预算数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5.7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1690.2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169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7538.88万元,增长181.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23-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补发养老待遇差额预算;二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三是上年结转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四是新增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预算;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预算数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0.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90.2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048.1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72.11万元,下降35.4%,下降的主要原因“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社保差额部分、就业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等资金在项目支出中下达。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642.0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110.99万元,增长320.4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23-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中人”补发养老待遇差额预算;二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三是上年结转支出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下达;四是新增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预算;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预算数增加;六是“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社保差额部分、就业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等资金在项目支出中下达。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0个。
其他项目18个,主要是:项目1就业补助资金2126.42万元;项目2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969.11万元;项目3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3.15万元:项目4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45万元:项目5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补助资金781.06万元;项目6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67.6万元;项目7“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61.27万元;项目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责任分担资金224万元;项目9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补发养老待遇差额2150万元;项目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政府代缴127.61万元;项目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93.85万元;项目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1259.15万元;项目13改制企业退休死亡人员遗属生活补助7.45万元;项目1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取暖费174.5万元;项目15民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活补贴220.35万元;项目16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1005.49万元;项目17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1万元;项目18工伤认定案件调查费5万元。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8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范围、频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3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干部能力提升、业务练兵、岗位持证、社保业务经办、行政执法等专项必修培训,覆盖面扩大。
5.会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暂无会议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6.2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5.02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21.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788.4平方米,价值1884.12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单位)未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发〔2015〕2号)“从2012年7月1日起,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民政办发〔2019〕81号、2018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将6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增加至每人每月95元,所需资金由县级承担”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县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升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8号):“2024年要求县区基础养老金达到15元以上,重点指导县区基础养老金10元以下(含10元)的县区,将标准提高到15元以上。2025年,全部县区基础养老金达到全省平均标准22元以上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的批复》民政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起,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2元。2026年县级部门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基础养老金1259.15万元,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4549.5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549.5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和提前下达专项支出在部门预算中下达。
1.一般性转移支付4549.51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1就业补助资金2025.7万元;
(2)项目2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927.04万元;
(3)项目3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3.15万元;
(4)项目4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45万元;
(5)项目5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补助资金204.83万元;
(6)项目6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52万元;
(7)项目7省列“三支一扶”补助资金233.34万元;
(8)项目8市列“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8.45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6 年,本部门(单位)严格落实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支撑,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基础养老金1259.15万元。涉及财政支出1259.1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25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5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26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请部门(单位)对编制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补充解释)
附件:1.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6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