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5/2026-0006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住建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住建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10 11:18:29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6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保卫、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各种会议的协调筹备工作; 起草部门综合性文稿及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综治、信访、组织人事、群团等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等。
2、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镇、乡、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各项指标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指导监督市政工程测量、设计及施工;负责制定市政公用行业市场规划和市场行为规范;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道路、排水处理、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的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审查获特许经营权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特许经营权企业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机构和施工企业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技术合作项目引进、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行业监督和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旧有居住建设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对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5、研究制定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旧房改造;指导全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6、负责编制局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各类城建资金的协调办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及财务处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各类财务报表汇总、上报;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属各单位财务内部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和系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有关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内部财务审计审核。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下辖6个事业单位(民乐县住房保障中心、民乐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民乐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民乐县建筑管理站、民乐县供水保障服务中心、民乐县供热管理中心)。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财务股、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股、建设监督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2025年12月底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4名,正式干部职工21名,临时人员3名。退休人员6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7397.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5年预算增加5936.86万元,增长406.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往年结转资金数计算进当年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97.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7397.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598.5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38万元,增长77.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和项目经费需求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2598.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8.5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398.5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6.51万元,增长16.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工作需求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0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81.49万元,增长96.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经费需求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2个,主要是2026年路灯电费、维修费及节日亮化项目200万元、2026年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800万元。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占用房产相关费用120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2.培训费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培训经费需求增加。
“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3.8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7.36万元,下降30.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需求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0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91.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352平方米,价值458.76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4类,计划征收1344.0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4个,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罚没收入,分别计划征收767.49万元、563.9万元、5万元、7.62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路灯电费、维修费及节日亮化
实施计划:1月—12月
项目预算金额:202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城区路灯正常运行,为城区节日亮化提供资金保障。
2.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
实施计划:1月—12月
项目预算金额:2025年度预算安排80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整体年度绩效自评得分96.80分,评价等级为优。资金执行率100%,各项资金均全额执行到位。绩效指标全面完成,重点保障了局机关办公运转、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及人员待遇发放,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提升。
(二)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2026年城区路灯电费维修费及节日亮化资金、2026年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费、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占用房产费用、涉及财政支出2200 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200万元。2026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6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