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民各单位:
10月28日,省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117号),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同志在省委办公厅《甘肃信息(决策参考)》第1089期《农村冬季取暖安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 供暖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党心,一头连着民心。做好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组成部分,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二要迅速开展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大练兵、大比武”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立即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对农村冬季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要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低保户、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特困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逐村逐户摸清取暖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每家每户、每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要坚持分类施策。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群众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提倡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电炕等清洁能源取暖方式。发改、住建、工信、生态环境、供电供热等部门单位,千方百计保障热源、气源、电源等物资供应,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故障,坚决防止发生断供问题。同时,对摸排出的困难群体,要结合“一行动一活动”,及时开展走访慰问,提供电热毯、棉衣棉被、节能火炉、生活用煤等取暖物资,进行精准帮扶。对农村特困供养等特殊困难群众要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提供针对性服务,落实各项生活保障措施。
四要加强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农村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安全大检查,对取暖设备、电线、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乡村大喇叭广播、微信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冬季安全取暖、防煤烟中毒、防火、火灾救援等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要压紧压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全面做好农村冬季取暖排查和帮扶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于11月5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转办通知(省委督字〔2021〕436号)
民乐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