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1-007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15:31:05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十四五”乡村建设示范创建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十四五”期间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根据《张掖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科学确定村庄类型,实施乡村示范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区位、人口、土地、资源等因素,先规划后建设,实现资源统筹优化配置,空间合理开发利用,避免无效投入,造成资源浪费。
——坚持因地制宜。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风貌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微改造、精提升,保护特色风貌、乡土文化,不搞大拆大建,通过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逐步改善人居环境。
——坚持系统推进。注重与乐民新城、县城、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和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相统筹,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统筹兼顾当前与中长期远景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实用性,不搞“一刀切”、防止生搬硬套,衔接协调好建设任务与时序。
——坚持群众主体。始终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政府做服务不包办、给支持不越位,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
三、创建目标
“十四五”期间,计划创建南丰镇炒面庄村等22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其中2022—2025年创建18个(南丰镇炒面庄村、洪水镇吴庄村、六坝镇六坝村、顺化镇顺化堡村、丰乐镇张满村、南古镇杨坊村6个村为巩固提升村),六坝镇创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争创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同时实施张扁高速、兰新高铁、国道227线和民南公路沿线村庄风貌改造,整体提升乡村建设质量和水平。
示范村原则上当年完成创建目标,集镇村及建设任务重的村庄可根据实际两年完成创建任务。高铁、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改造当年完成建设。示范镇2年内完成创建任务。示范县原则上三年左右按照创建标准基本完成发展类村庄规划建设任务。通过开展创建行动,全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文明得到大幅提升,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乡村建设从示范试点向全域全面推进的转变,持续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示范村,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四、创建内容
按照“分类实施、一村一策”的思路,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分类推进村庄建设,确保“十四五”末发展类村庄创建完成100%。以符合民乐实际的建筑风貌为主基调,全面完成示范村和高速、高铁、国道及主要县道沿线农房改造提升。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以集镇所在村和人口集中村为重点,加快制定镇村发展详细规划。推动公共资源和要素向提升类村庄集中配置,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统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商贸市场、仓储物流、就业促进、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村庄服务功能。加强特色风貌建设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因地制宜优化房屋、街巷风格设计,实施建筑风貌整治行动,整体改善乡村风貌。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围绕完善保洁制度、规范街区秩序、治理乱堆乱放、加强消防安全等方面改善人居环境,造美丽宜居宜业村庄。持续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以行政村为单位探索成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化经营土地,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就业水平,不断增加群众收入。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以城郊村为重点,对完成棚户区改造的村庄,配套完善水电路暖等基础设施,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统筹布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设施,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垃圾无害化处理、美化亮化等重点项目,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体系,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对吴庄、李尤等村综合考虑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利用自身特色优势,打造成为城市后花园。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量提质为原则,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以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为重点,坚持保护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与改善人居环境并重,遵循保护、修复、更新相结合的理念,开展文化保护提升。深入挖掘延续传统历史文化脉络肌理,有条件的村庄可适度恢复或引入乡村景观。严格按照保护发展规划和村庄设计开展农房建筑风貌整治和公共空间节点打造,着力彰显传统文化特色。统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根据村庄产业发展需要,适度建设商业、旅游等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传统文化村庄的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实施传统建筑改造利用项目,促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户外运动等相关产业,不断提高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着力激发特色村庄的生机与活力。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以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水源地保护和自然灾害频发及“空心化”严重的村庄为重点,通过生态宜居搬迁或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中心村聚集,将群众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原址进行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让更多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同时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五)高铁高速国道主要县道沿线村庄。以张扁高速、兰新高铁、国道227线、民南路等沿线村庄为重点,采取“集中整治、补齐短板、改造提升、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通过拆违拆旧、特色风貌改造,绿化美化等方式提升乡村风貌,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
五、实施步骤
(一)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12月—2022年2月)。各镇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公司,深入研究村庄现状与特点,立足示范村实际,编制村庄规划。
(二)制定建设方案(2021年12月—2022年2月)。各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乡村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费用预算、实施方式、建设进度、完成时限等,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建设(2022年3月—2022年9月)。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审批确定的建设方案,确定实施主体,组织开展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完成创建任务。
(四)评估核查验收(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按照验收指标对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年底省、市对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和阶段性验收评估。
(注:2023—2025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任务按照此步骤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健全县镇村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统一领导,县委农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指导、验收总结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各镇要负起主体责任,围绕短板弱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二)把握工作重点。坚持规划引领,提高规划质量,加快规划效率,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保护和发展,不断补齐水电气暖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配套完善就业、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深入推行“五治”融合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扎实开展平安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持把民乐县城、乐民新城、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作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引领创建高标准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资源整合、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学习借鉴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依托现有国属投融资平台公司或成立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围绕农村土地要素、乡村建设项目、乡村产业振兴等进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产运营。县财政按照中央和省市级各类资金管理规定,科学统筹使用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出让收益以及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行业资金,银行为向农户发放中长期乡村建设贷款,并通过政府补助带动农户出资,为乡村建设提供资金。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镇设立集镇发展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拓展资本经营、项目投资、融资等业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动员农民群众投工投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建设中来。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要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长久巩固创建成果,整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镇、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投融资公司指导项目实施,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要每月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将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履职不力、责任不到位、考核排名落后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相关程序处理。
附件:1.民乐县“十四五”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时序
2.2022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任务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