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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中期调整)公告

索引号 620722053/2022-001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1-10 17:53:38 是否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我县近年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经验,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乐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点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持续夯实“三农”基本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紧紧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对连片种植高原夏菜(除洋葱)1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补助,集华农业新建4个高原夏菜种植基地,种植面积7000亩,新建60000平方米的高原夏菜种苗繁育基地1处;配套产业基础设施,新建3.6万吨气调库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832.81平方米;建设绿色标准化养殖基地,对新改扩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及对全县养殖良种基础母牛20头以上的养殖户(优先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补助;产业配套灌溉设施渠系建设39.97公里、滴灌管道49.43公里及蓄水池10000m³,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管道63.56公里及配套设施;对童子坝河河道及洪水河小堵麻段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河长77.22公里及配套相关附属工程;持续保障小额信贷贴息资金667.18万元,持续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对全县10个镇所辖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六坝镇王官村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配备环卫车4辆,配备垃圾箱200个;实施技能培训项目87万元;在三堡镇、六坝镇沿线22个村污水管网改造12.8公里,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262座,洪水镇李尤村改造李尤小区新建化粪池一座,改造污水管网200米,使全县10个镇172个行政村及工业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整合资金项目调整

将原整合资金安排用于污水管网改造项目1094万元(原项目内容:建设南古镇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³/d,配套总池容6.06万立方米、池容5.7万立方米中水调蓄池1座;南古镇污水管网总长度4201米总长度3070米

1.气调库建设项目951万元,新建南丰镇1.6万吨气调库1座,总建筑面积为15850.65平方米,其中:气调库建筑面积:14875.05平方米,停车棚建筑面积:975.6平方米(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层高7.5米,室内外高差0.15米,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至屋脊高度的一半):为11.6米。一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74平方米。两间门房、两间公厕、一间泵房,总建筑面积148平方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人:王连才

2.供水管网改造项目9.2万元,丰乐镇何庄村新建供水截引工程1处,架设输水管网786米,并对原截引工程进行维修加固。

责任单位:水务局

人:葛永斌

3.农田灌溉渠系建设46.8万元,顺化镇松树村农田灌溉渠系建设2.6公里,每公里补助18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人:王连才

4.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项目87万元,开展对全县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带头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数200人,补助资金40万元;开展对全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负责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训,其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64人,家庭农场主60人,补助资金30.62万元;开展对现代农民技能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及致富能人、返乡创业大学生培训),共计220人,补助资金43.5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人:王连才

四、工作职责

农业农村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指导意见,并做好项目申报、论证等工作;负责全县项目搜集整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整合资金项目库;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审批的下达,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财政局:负责制定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向农业农村局通知统筹整合资金额度,下达整合资金计划,按进度拨付资金,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监察委、审计局: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行业标准、工程管理规范实施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抓好项目落实,做好协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涉农整合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财政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

(二)明确资金用途,科学编制方案。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各涉农部门衔接,严格按照整合资金适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库,明确资金用途、投资标准、建设内容、用款计划、具体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项目库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群众参与、行业评估、民主决策等机制,充分听取镇村及群众意见,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实施项目要通过村政务公开栏、网站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工作由财政局牵头协调,各涉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部门整合实施项目的评估论证、概算核定、立项审查、初步设计批复、实施监管、报账审核、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优化支付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根据整合资金方案,将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不调整用途的资金由原单位继续使用;调整用途的资金,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专账核算,如实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审核办法和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及时支付、高效使用。

(五)强化督查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各部门要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突出利益导向,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镇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不执行政策、阻扰干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部门,以及截留、挪用、贪占等乱用项目资金,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充分发挥效益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