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锯条山林场管护用房改建项目计划公示
一、项目编制背景及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对民乐县锯条山林场管护用房改建项目的实施,结合长远发展,改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完备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进程,促进国有林场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增长中基础骨干作用的发挥。
二、编制依据:
(一)政策导向性文件与法律法规
1.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的通知》(世林规发〔2022〕178号);
2.《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3.《张拨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的通知》(张林规函〔2022〕214号).
(二)技术依据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宿舍建筑设计标准》JGJ/36-2016;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14-2020;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GB50325-20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三、项目建设区概况
民乐县锯条山林场管护用房位于民乐县锯条山林场场部,与民联镇四家庄相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锯条山林场场部,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生态环境适宜,场地内无珍稀动植物及文物古迹分布,区域交通便捷,环境宜人,适宜本项目建设需要。
四、工程措施、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措施
1.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主要是内墙面铲除、吊顶拆除和暖气片拆除,内墙面铲除面积为1386.6296m2吊顶拆除面积为653.5196m2和暖气片拆除96m2。
2.建筑工程
维修改造宿舍14间(每间带一个独立卫生间),安装钛合金玻璃门(带五金)14套,并配套卫生洁具,更换钢制防盗门8套。
3.给排水改造
根据改造布局,购置一体化加压设备(带水箱)一套,将自来水引入场区后,经加压设备加压后供至各用水点,重新布置室内、室外给水管网。
4.采暖改造
根据改造布局,将热源更换为三台独立控制的空气源热泵机组,分别与供暖主管相接,拆除室内原有暖气片和暖气管道,重新布置暖气片和暖气管道。
5.电气改造
根据改造布局,各改造卫生间需重新布置开关、插座、灯具,由各建筑配电箱引入各改造卫生间。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管护用房维修改造总面积540m,主要由拆除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和室外管网工程组成。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9.20万元,其中:拆除工程0.95万元,建筑工程21.32万元,给排水工程10.83万元,采暖工程16.42万元,电气工程1.98万元,室外管冈工程27.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8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 0.40万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和结算编制费0.2万元,工程监理费0.2万元。
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 80.0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六、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会同项目设计单位及时做好单项工程的设计方案。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3年1月-2023年12月。
项目建设进度:
2023年1-2月份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及前期的勘查设计等工作;
2023年2月-2023年3月,完成招投标和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2023年4月-2023年9月,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工作;
2023年10月-12月,完成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七、建设管理及运营管理
(一)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领导,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涉及项目建设全局的重大事项。为确保项目能如期顺利完成,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锯条山林场,具体负责项目计划编制。施工设计规划、工程预、决算、招标、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监督、设备购置和竣工验收等。同时加强与建设部门联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随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工程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要求,二程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招标。(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均采用阳光平台进行采购)
八、效益综合评价
民乐县锯条山林场是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随着民乐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和人口集聚的进一步加快,以及林场职工人数的增加,现有管护用房及办公环境,已很难满足人们对管护环境、良好办公条件的迫切要求。项目实施后,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完备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进程,促进国有林场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增长中基础骨干作用的发挥。
民乐县锯条山林场管护用房改建后将有效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能力,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国有林场管护条件,切实解决管护人员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