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消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领发[2021] 7号)《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 59号)精神,我局按照“入户核实(验收)、村级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定”等风险消除程序,最终确定21户44人监测对象(名单见附件)符合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标准,现予公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12月6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反馈。
监督电话:0936—4421145 0936—4336492
单位地址:民乐县乐民南路3号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民乐县2023年12月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户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