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28/2026-0007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林草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27 08:47:5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民农领办发〔2026〕1号)文件,下达民乐县北滩林场2026年第一批次资金项目1个,涉及金额80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项目实施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及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为核心目标,以优质乡土苗木培育为核心任务,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坚持生态优先、质量第一的发展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精准施策,规模化培育优质耐旱苗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防沙治沙骨干作用和良种壮苗保障供应作用,全面提升国有林场生态功能与产业发展水平,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作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建设区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北滩林场,地处民乐县北部戈壁滩,距民乐县城38㎞处,项目区位于民乐县北滩林场苗圃地,地处民乐县北部戈壁滩,距民乐县城38km处。东至老六东路,南至滨河路,西至国道227线,北至新六东路,行政区划属民乐县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
三、工程措施、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及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以培育优良乡土树种苗木为目的,依托林业新产品、新技术促进种苗培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的建设水平,促使基地苗木精品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二)主要建设内容
营造规模化良种苗木繁育基地75亩,其中樟子松30亩、油松15亩、白榆10亩、沙枣10亩、青杨10亩,共培育优质苗木40万株,配套施肥、除草、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护措施。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苗木及种子39.88万元,栽植抚育费25.57万元,机耕费0.9万元,材料购置费13.65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1年(2026年1月—12月)。
六、建设管理及运营管理
(一)项目管理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涉及项目建设全局的重大事项。为确保项目能如期顺利完成,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滩林场,具体负责项目计划编制。施工设计规划、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监督、设备购置和竣工验收等。同时加强与建设部门联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随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工程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及特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等。
七、效益综合评价
(一)生态效益:项目完成后,培育苗木75亩,增加植被覆盖率,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恢复和发展;改善土壤结构,改善局部小气候,调节气温和空气湿度,减少风沙危害,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民乐县北滩林场苗木培育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培育的苗木可用于区域生态修复、国土绿化等工程,向市场提供优质苗木,增加林场经营收入,增强林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林场产业发展水平;苗木培育、运输、销售等环节可带动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地培育的苗木适应性强、成活率高,可减少外地苗木采购成本和运输费用,为区域生态建设节约资金。
(三)社会效益: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林场管理和技术水平,为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增收,促进林业产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