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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民乐县北滩林场苗木培育项目计划公示

索引号 620722028/2026-0007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6-05-27 08:47:5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民农领办发〔2026〕1号)文件,下达民乐县北滩林场2026年第一批次资金项目1个,涉及金额80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项目实施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及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为核心目标,以优质乡土苗木培育为核心任务,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坚持生态优先、质量第一的发展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精准施策,规模化培育优质耐旱苗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防沙治沙骨干作用和良种壮苗保障供应作用,全面提升国有林场生态功能与产业发展水平,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作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建设区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北滩林场,地处民乐县北部戈壁滩,距民乐县城38㎞处,项目区位于民乐县北滩林场苗圃地,地处民乐县北部戈壁滩,距民乐县城38km处。东至老六东路,南至滨河路,西至国道227线,北至新六东路,行政区划属民乐县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

三、工程措施、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及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以培育优良乡土树种苗木为目的,依托林业新产品、新技术促进种苗培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的建设水平,促使基地苗木精品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二)主要建设内容

营造规模化良种苗木繁育基地75亩,其中樟子松30亩、油松15亩、白榆10亩、沙枣10亩、青杨10亩,共培育优质苗木40万株,配套施肥、除草、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护措施。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苗木及种子39.88万元,栽植抚育费25.57万元,机耕费0.9万元,材料购置费13.65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1年(2026年1月—12月)。

六、建设管理及运营管理

(一)项目管理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涉及项目建设全局的重大事项。为确保项目能如期顺利完成,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滩林场,具体负责项目计划编制。施工设计规划、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监督、设备购置和竣工验收等。同时加强与建设部门联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随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工程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及特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等。

七、效益综合评价

(一)生态效益:项目完成后,培育苗木75亩,增加植被覆盖率,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恢复和发展;改善土壤结构,改善局部小气候,调节气温和空气湿度,减少风沙危害,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民乐县北滩林场苗木培育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培育的苗木可用于区域生态修复、国土绿化等工程,向市场提供优质苗木,增加林场经营收入,增强林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林场产业发展水平;苗木培育、运输、销售等环节可带动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地培育的苗木适应性强、成活率高,可减少外地苗木采购成本和运输费用,为区域生态建设节约资金。

    (三)社会效益: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林场管理和技术水平,为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增收,促进林业产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