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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提升村规民约“软实力”助力乡村振兴

索引号 620722031/2022-0005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1-17 11:08:49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巩固村规民约在村民管理中的自治作用,推动乡风文明的正向传播,用乡风文明滋养乡村振兴底蕴,民乐县司法局采取“建章立制+营造氛围+典型引路”模式,开展村规民约审查、指导及宣传工作,提升村规民约“软实力”,深化移风易俗,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建章立制,着眼“长效治理”。组织各村(居)法律顾问,紧扣公共财物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治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据宪法、民法典以及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健全村规民约内容、体系;同时,注重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婚丧事宜从简规定,坚决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促使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争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逐步形成“有人管事、按章理事、健全机制、服务规范”局面。

二是营造氛围,重在“潜移默化”。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十户联防”网格员等在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头雁效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村组会议、以案说法、律师讲法等形式,让群众熟知村规民约条款,提高村规民约知晓率和支持率,动员全社会参与其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至日前,先后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33场次,寓教于乐,推进移风易俗。    

三是典型引路,做到“见贤思齐”。构建评先机制,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推动村民比有标准、学有榜样、超有目标。构建扶持机制,将村规民约执行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引领党员率先执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引导群众参与,并通过公示公开、晾晒评比,激励党员、群众遵守村规民约。构建倒逼机制,组建村规民约执行小组,执行村规民约和奖惩制度,对轻微违反村规民约的警示曝光,动员担任村公益志愿者,达一定时长后撤销;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