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1/2026-0005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司法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06 15:05:22 | 是否有效 | 是 |
各市场主体、广大群众: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5〕36号)《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甘司发〔2026〕78号)《张掖市“综合查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张市司〔2026〕40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制度,整合多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迎检负担,持续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司法局牵头梳理汇总各行政执法单位监管场景,编制形成《民乐县“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第一批)》,现将有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公示。
一、清单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场景清单覆盖全县无堂食网络餐饮,零售药店,养老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农村合作社,密室、剧本杀、KTV、游艺娱乐场所,加油站、机动车检验机构、玉米制种企业、已交付小区物业服务等十一个重点监管场景,明确每个场景对应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事项名称、实施检查依据。实行“一主体、多部门、一次查、全覆盖”联合监管模式,推行“一表通查”,统一现场检查流程与文书,实现一次入户、多类核查、综合研判。
二、意见反馈渠道
本事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对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事项名称、实施检查依据等内容有异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如实反馈:
1.联系单位:民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联系电话:0936-5914315
3.通讯地址:民乐县司法局418室
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修改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三、工作要求
1.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对照清单落实联合检查计划,除投诉举报、案件核查、风险应急处置等法定专项情形外,不得擅自单独开展清单内同类专项检查,杜绝随意入企、多头重复检查。
2.各部门建立联合检查统筹会商机制,按清单场景分季度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同步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检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
3.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市场监管风险变化适时更新,更新后另行公示。
民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