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9/2021-0008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4 10:25:16 | 是否有效 | 是 |
原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西灰山遗址和童子寺石窟,是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基础上,又重新划定了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对本次划定的范围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情况如下:
一、西灰山遗址
(一)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所在灰山顶中心(坐标:东经100°37′33.8″,北纬38°43′12.5″,高程165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400米,向南、北各延伸5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二)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建议调整
保护范围: 以遗址所在灰山顶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南、北各延伸200米。”坐标为遗址中心点(X=4288333.909,Y=380541.840),西北角(X=4288533.909 ,Y=380341.840),东北角(X=4288533.909 ,Y=380741.840),西南角(X=4288133.909,Y=380341.840),东南角(X=4288133.909,Y=380741.840)。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 100 米。
二、童子寺石窟
(一)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石窟所在崖体山脊线以东100米,南至1号窟南侧窟沿以南100米,西至石窟所在崖体底部边线以西50米,北至8号窟北侧窟沿以北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二)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建议调整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变,建议补充保护范围各拐点坐标为西北角(X=4256473.324,Y=405532.354),东北角(X=4256314.857,Y=405761.793),东南角(X=4256150.293, Y=405648.133),西南角(X=4256308.760,Y=405418.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