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2-0051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10:48:13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64号)《民乐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民人社发〔2022〕46号)文件精神,经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申报,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民乐县舜琴家庭农场等3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30人务工满6个月符合就业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 月10日,共10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民乐县拟发放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监督电话:0936-4421277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