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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申报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补贴的公告

索引号 620722033/2023-0036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7-21 17:23:37 是否有效

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41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就业工作,现就脱贫劳动力跨省(省内)务工,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及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的公告如下:

一、脱贫劳动力跨省(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跨省就业的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省内输转(跨县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照不高于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市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列支。

(二)申报所需材料

镇级所需材料:

1.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报告;

2.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

3.镇、村两级公示影像资料、会议记录;

申请人申报所需材料:

1.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详情见通知)

4.一卡通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各留存一份;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申报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将外出就业申报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由村、镇两级审核公示后提交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审核无误并对资金拨付公示后提交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后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所需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其中。

二、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甘肃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奖补

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输转脱贫劳动力花名册;

4.输转脱贫劳动力务工6个月工资发放表和盖有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原件;

5.与脱贫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脱贫劳动力身

份证复印件;

6.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留存一份。

(三)申报程序

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资料,由县人社局对输转的脱贫劳动力劳动合同签订、实际履行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查;县乡村振兴局对输转的脱贫劳动力资格进行审查;资料审核无误并对资金拨付公示后提交县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后按照《甘肃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每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民乐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奖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民乐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奖补资金人员花名册;

4.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和工资银行流水原件等;

5.与脱贫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6.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申报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镇、工业园区,由镇、工业园区审核公示后提交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审核无误并对资金拨付公示后提交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后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所需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出台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政策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好各项政策。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镇、人社、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要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镇村宣传栏、村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稳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政策解读,分类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

(三)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要加强务工人员的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务工信息,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符合一个、审批一个、补贴一个”的原则,及时向人社部门申请落实补贴,全力以赴落实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政策,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保障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