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3-0039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08:44:08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41号)《民乐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民人社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刘福萍等216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满3个月发放6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予以公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谢琥等30名省内(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按照3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助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0日,共10天。
联系电话:0936—4421277
附件: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