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07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6 11:41:42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41号)《民乐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民人社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经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申报,我中心审核,并对吸纳人员进行逐人核实,拟对符合条件的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乡村就业工厂、民乐县藏燕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工厂、民乐县陇鑫大酒店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工厂、民乐县昌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民乐县晓阳种植专业合作社6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定吸纳就业的54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满6个月符合就业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共10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民乐县拟发放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奖补资金汇总表
监督电话:0936-4421277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