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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初评确定民乐县昌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

索引号 620722033/2023-0056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11-28 16:44:48 是否有效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37号)精神,通过乡镇推荐、农民工返乡创业实体自主申报,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资料审核等工作,经会议研究,将确定民乐县昌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初评通过对象,向市人社局推荐认定“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2023年7月28日--8月1日))公示期内可采取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民乐县人社局实名反映问题,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推荐资格。

监督电话:0936-4421277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