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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县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监控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3/2025-0036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5-09-09 09:47:44 是否有效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各中心股室按照年初预算申报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在绩效监控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局要求各项目责任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绩效目标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随意调整变更资金用途或者挪作他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偏离绩效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工作。2024年我们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始终把创业担保贷款作为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抓细、抓实、抓强。2024年1至6月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76.4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45户826.4万元,小微企业12户3850万元。

二、绩效目标监控情况

2024年,该项目县级预算安排66.96万元;1至6月支出22.67万元,执行率33.86%。实施情况如下: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该项目县级拨付资金66.96万元(2023年结转16.96万元,2024年配套50万元),1至6月支出22.6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以前的贷款贴息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甘财金〔2020〕25号)按照“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执行,2023年10月以后的贷款贴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要求,按照贷款实际利率50%进行财政贴息。1至6月共进行创业担保贷款县级财政贴息22.6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按照“积极稳妥、扩大规模、突出重点、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稳步推进。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2024年1至6月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76.4万元,其中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45笔826.4万元,小微企业12家38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应回收率11357.2万元,实际回收11216.2万元,回收率99%;资金足额拨付率100%,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年度内创业担保基金余额为676.77,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为15822.31万元,放大倍数为23倍,创业担保贷款覆盖率60%。

(3)满意度指标: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满意度10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个人满意度96%,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企业满意度100%。

4.绩效目标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甘肃省审计厅对张掖市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指出,由于地方财力紧张、人社部门未及时申请补充担保基金等原因,张掖市各县区2022年至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均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10倍以上,2022年民乐县27.63倍、2023年36.85倍。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个人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发〔2015〕176号)第八条“市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创业就业贴息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注入担保基金,其中市财政安排300万元,民乐县安排120万元”的规定,县财政每年需安排120万元资金注入担保基金,但2016年以来,县财政未及时注入该笔资金。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定执行,充分考虑担保基金存量和财政贴息总量,适当控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严格甄选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条件,精准发放担保贷款。截至2024年6月,民乐县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存款余额676.77万元,2024年1至6月民乐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76.4万元,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控制在担保基金存款余额10倍以内。下一步,我局将紧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严格按照政策流程,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主题发展生产,稳岗拓岗,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对接,及时补充注入2016年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80万元(每年120万元),在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及时有效整改的同时,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企纾困作用,积极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