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03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2-04 15:43:5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张掖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张人社通〔2025〕4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及补贴资金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以来,民乐县人社局严格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结合全县用人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年度开发计划。2025年全县新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39个,二次安置32人,所有岗位均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同步完成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流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在岗272人,全年规范办理岗位退出126人,均按规定完成退出备案、待遇结算及后续就业帮扶衔接。
二、就业困难人员安置情况
2025年全县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72人,全部是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并且严格执行安置排序机制,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失业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安置人员结构精准优化,城镇大龄失业人员201人、残疾人19人、长期失业人员52人,精准覆盖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的核心作用,为困难群众筑牢就业保障网。
三、补贴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全县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年累计支出补贴资金1058万元,其中岗位补贴672.64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85.36万元,资金支出进度达100%,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岗位补贴标准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根据安置人员实际在岗时间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个人缴纳,切实保障安置人员合法权益。
四、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936-4416877
联系地址:民乐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