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39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9-03 10:22:26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民乐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当年跨省或省内县外务工就业满3个月。
二、补助标准
1.跨省就业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省内县外就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申请材料
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须开通银行金融功能)、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四、领取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并公示,由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复核公示,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批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系统拨付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本人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