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5/2022-00126 | 发文字号 | 民森指办发〔2022〕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10: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
按照《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气象资料,进入3月以来,我县气温较历年同期特高,降水特少,空气干燥,各地降水量在1.4~3.4mm 间,较历年同期偏少71-87%,较去年同期偏少71-88%,出现了少雨干旱时段。预计4月上旬,祁连山中段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为三到四级,处于较高危险状态。加之清明节将至,群众祭祖扫墓、春游踏青、农业生产等野外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用火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近期气温回升迅速,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清醒认识做好“清明节”及今后一段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春季防火安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县-镇-村-护林(护草)员”四级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和重点林区间联防机制,推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深度融合,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确保各辖区内森林草原安全。
二、强化火源管控,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 打了”的原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盯紧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突出抓好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部位及农耕农种、清明祭祀高峰期等野外用火集中时段火源管理,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加强火险形势会商研判,用好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火灾。
三、重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和上森林草原防火课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形成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强化警示教育,认真汲取森林草原火灾案例教训,坚决杜绝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烧荒烧草和焚烧秸秆等一切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担当尽责守好阵地。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突发情况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如有火情发生,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各类森林草原应急救援队伍要集中待命,立即出动扑救,努力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要追查肇事者法律责任;对因工作人员迟报、漏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在防火关键期和“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民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