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5/2025-0007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10:24:28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民乐县应急管理局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全县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救助对象确定不精准、未据实发放补贴、超范围发放、违规领取补助资金、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求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对发现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进行投诉举报。
(一)举报电话:0936-4429662
(二)举报邮政:yjglj208@126.com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并督促指导镇、村推进问题整改。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