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65/2025-0015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17:31:32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县安防委各成员单位:
据《甘肃省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周预报》第52期预报,11月14日—21日河西片区大部分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三级(较高危险)。近期,风干物燥致火灾风险剧增,11月15日,洪水镇接连发生杂草起火、房屋起火两起火情,造成不良影响。自今年以来全县已发生多起火灾,南丰镇0起、永固镇6起、洪水镇14起、民联镇7起、三堡镇13起、六坝镇11起、顺化镇5起、丰乐镇7起、新天镇12起、南古镇12起、社管委24起、工业园区7起,火灾多发态势充分暴露了我县部分区域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宣传引导不深入等薄弱环节,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已进入紧急应对阶段。为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火灾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县安防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县火灾防控的极端紧迫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构建“县统筹、镇主抓、村落实、组联动”的四级责任体系。要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结合辖区火灾多发特点细化防控方案;应急、林草、公安、农业农村、住建、民政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分工,强化行业监管,特别是林草部门要重点加强全县退耕还林地、草原牧区防控,民政部门要规范公墓区祭祀活动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合力。
二、严控野外用火,强化源头治理
在全县实施最严格野外用火管控,寒衣节即将来临,各镇组织干部、村组网格员、护林护草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全员上岗,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重点聚焦群众祭祀上坟、农事用火等关键场景,对林区、牧区、公墓区、田间地头、林缘村庄等重点区域逐点登记、动态监管。一是明确禁火范围。全县草原、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缓冲带,农村居民区、田间地头、林缘地带、工业园区厂区及周边、城镇绿化带、交通大林带等所有高风险区域,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烧荒、烧杂、祭祀烧纸、野炊、吸烟等各类野外用火;二是严格用火审批。确因农业生产、工程施工、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需用火的,须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落实“定人、定点、定时、定措施、定责任”要求,派专人全程现场监管,用火后彻底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火种;三是强化巡查防控。组建“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三级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在公墓区、林缘路口等关键点位设置临时检查站,配备灭火器材,对进山入林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劝导,及时劝阻、制止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三、聚焦火灾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要专题部署火灾防治工作。一是深化“敲门行动”:组织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对农户、商铺、企业逐户逐店走访,重点排查老旧房屋电气线路老化、取暖设备违规使用、燃气管道泄漏、柴草乱堆乱放等隐患,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协助整改隐患、普及防火知识;二是强化设施建设。督促农户、商铺、企业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铁锹等基础消防器材,清理房前屋后、楼道走廊、厂区内外可燃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三是严控重点风险。严查农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园区企业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禁止在居民区、林缘地带、厂区周边堆放大量柴草、废品等可燃物,推行柴草集中规范堆放,设置防火隔离设施。
四、强化联防联控,杜绝跨界火灾
建立农村火灾与森林草原火灾联防机制,各镇与林草局共享火情信息,在林缘村庄、进山路口设置防火警示标识和宣传牌,组织村民、护林员参与联合巡查。加强火情早期处置,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就近力量快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农村小火蔓延至草原、林地。公安部门要加大火案侦破力度,对违法野外用火、故意纵火、引发火灾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典型案例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五、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县安防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即日起对各镇、各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野外用火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等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极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属地管理责任,也追究行业监管责任,从严从重问责。
民乐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