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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民政局关于凡有全等24户41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1/2026-001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生成日期 2026-08-06 09:30:40 是否有效

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民发〔202266号)、《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民发〔202267号)文件精神,民乐县民政局对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20268月份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工作人员随机入户抽查核实。根据审核情况,经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各镇上报的凡有全等2441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时间从202681日起执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和不实情况,请向县民政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及时受理核实。

受理电话:0936-441687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8:00

附件:2026年8月份新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