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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机检审验暨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9/2021-00192 发文字号 民农发〔202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3-16 15:19:0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

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全国17个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到广大农机户的切身利益,为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切实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巩固全县“平安农机”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将年度检审验暨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1年农机检审验工作

(一)检审验对象

1.全县在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期满审验换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3.其它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由各镇负责检验。

4.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予进行安全检验,报废标准如下:

(1)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10年;

(2)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技术状况差的;

(3)农机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

(二)检审验时间

1.全年检审验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11月30日。

2.各镇集中检审验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5月20日,力争完成全年目标的70%。

3.其它农业机械检验不受时间限制,实行实地免费检验。

(三)检审验片区划分

1.河东片(南丰镇、永固镇、民联镇、三堡镇、六坝镇)

负责人:张海铭  县农机监理站中队长

联系电话:13993669832

2.河西片(洪水镇、顺化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其中:洪水镇自行安排所属村组到县农业农村局南附楼开展检审验)

负责人:王宝林  县农机监理站中队长

联系电话:15103924427

(四)注意事项

1.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需购置机动车强制保险;

2.过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3.联合收割机用户于3月底前及时申报跨区作业证;

4.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前须取得相应驾驶证。

二、做好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农机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镇村、农业经营组织还存在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车辆状态差、不按规定进行检审验等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目前,我县春耕备耕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农业机械纷纷投入农田作业,进入事故多发频发期。各镇要充分认清做好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紧紧围绕春季生产作业,明确镇村职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类农业机械安全运行。

(二)深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各镇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和现场作业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以农机使用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为主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来,真正把农机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三)突出监管重点,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驾驶人员操作技能水平是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也是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行政村、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农机驾驶员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明确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分级管理职责,认真分析研判农机春季生产作业形势,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做到闭环处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四)提高防范意识,构筑生产经营保障机制

今年土地流转势头迅猛,农业企业大幅介入,农业呈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大量大型高性能、复式作业、节能环保农业机械投入使用,推动了农机装备向高质量发展,但给农机监管带来新的考验,因此,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经营主体和农机服务组织要全面认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功能,购买农业保险、强制保险、人身意外险,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五)加快报废更新,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鼓励和引导使用节能、环保、安全的农业机械。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年内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2个、“平安农机”示范村20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10个,在创建上要更加注重质量、丰富创建内容、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效果,不断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品牌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民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民安委发〔2020〕3号)精神,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解决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缺位问题。镇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配置人员,做到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安排、行政村全力配合,农机安全员亲力亲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验标准,固牢安全体系

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检审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好“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机制,严把检验关、登记关,做到应检尽检、应审尽审;同时,进一步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行政村、农机合作社以及农机大户及新购置农机户,与行政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与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签订《安全承诺书》。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培训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各镇量大、面广、分散,使用季节性强,安全管理难度大,镇政府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各村检审验时间,县农业农村局采取“送检”上门集中服务和窗口检验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年度检审验工作;同时结合“检审验”工作,在镇村两级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

要把提高农机检审验率作为农机安全管理的重头戏常抓不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章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三率”。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建立台账,采取挂牌销号、跟踪检查等措施,逐条组织整改,做到闭环处理。

 附件:202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指标分解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