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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公示

索引号 620722059/2024-0002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4-01-18 18:10:03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牧医函〔2023〕5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50万元,我县在分析全县不同类区灾情、调查掌握受灾农户的基础上,重点对全县44个养殖场户购置越冬饲草进行补助,现将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详细花名册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936-4413117。

附件:民乐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