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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公示

索引号 620722059/2025-0025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5-06-23 08:41:32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3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20万元,用于建植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2000亩,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我局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通知饲草专业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提出项目申请,经镇上推荐上报,初步决定由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民乐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为254.5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15%;项目单位自筹134.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85%。详细情况见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投资概算(万元)

总投资

中央财政

企业自筹

苜蓿种子-骑士T

kg

1900

68

12.92

6

6.92

苜蓿种子-大银河

kg

1900

58

11.02

5

6.02

40行谷物播种机

1

64500

6.45

3

3.45

青贮池

9400

63

59.22

27

32.22

蓄水池

46000

16

73.60

34

39.6

有机肥

230

3970

91.31

45

46.31

   

254.52

120

134.52

二、项目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按照每亩600元标准给予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候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市畜牧兽医局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备案后,县农业农村局可先期安排项目实施主体50%的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再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追回预先安排的50%的补助资金。

三、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936-4413117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