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27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畜牧兽医工作站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08:42: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药饲屠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427万元,主要用于青贮玉米收贮补助。为做好全县粮改饲工作,发展以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做强做大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我局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通知规模养殖场户和饲草收贮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经镇上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初步确定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户)承担民乐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的建设任务,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条件
1.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存栏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存栏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且配套与收贮量相适应的青贮设施设备。
2.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
3.规模化牛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征信良好,具有正常的开户许可证或社保卡。
4.项目实施主体以近2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为主。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以粮改饲项目为平台,采用自有土地种植、租赁流转土地种植、合同收购等方式,完成收贮全株玉米3.5万亩、全株玉米鲜草15.75万吨任务,详见民乐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资金补助一览表。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重点对全株玉米收贮环节予以补助,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数量,每亩补助122元,实施主体收贮青贮玉米结束后(11月10日前),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2025年11月。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936-4413117。
附件:民乐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资金补助一览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