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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公示

索引号 620722059/2026-003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6-07-20 08:30:00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资金380万元,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奶畜养殖主体依托自有奶源,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奶粉(不含喷制原料大包粉)、奶酪及民族奶食品等乳制品加工。我局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通知奶牛养殖场提出项目申请,经镇村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核实,初步确定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晨旭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担民乐县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的建设任务,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条件

1.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2.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合作社。

3.乳企自有牧场(先有养殖场后开办乳品加工厂的除外)不在本年度项目支持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

对具备条件的规模奶畜养殖主体依托自有奶源,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加工进行补助,按照每吨950元标准给予补贴,共完成4000吨鲜奶加工任务。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600吨鲜奶加工任务,新建原制奶酪及牧场特色奶生产车间1座660平方米,原制奶酪生产线1条,特色奶生产线1条,配套供气系统、空压机、供水系统等辅助设施设备。民乐县晨旭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担400吨鲜奶加工任务新建冷库20平方米,精饲料棚510平方米,青贮池4000立方米,购置灌装机、巴氏灭菌机、大型粉碎机+搅拌罐各1台,冷藏柜3个,酸奶发酵机4台。详见民乐县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表。

三、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全额自筹资金完成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对应生鲜乳加工量,提供完整鲜奶生产、加工记录、产品检测报告、施工合同、发票等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全额中央补助资金;未完成加工量、产品抽检不合格、台账缺失的,按实际达标加工量折算补助,不足部分不予补贴。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72026年12月。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936-4413117。

附件:民乐县2026年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