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3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14 14: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保障全县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将全县持有有效证件的流动厨师小摊点登记信息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在承包宴席时,优先选择公示内合规流动厨师,切实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对未取得有效证件、擅自承办宴席的流动厨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守护舌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