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5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13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加工经营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防、社会共治、信用监管,通过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警示,树立行业标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本期共评选出黑榜单位1家,红榜单位1家。
黑榜餐饮单位
经营单位:民乐县五麦香食府馆
经营地址:民乐县东浦路货运2号综合楼102号商铺门面房
上榜理由:民乐县五麦香食府馆1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操作间环境卫生差,保洁柜内存放杂物,盛放调味品的容器未按要求粘贴标签标识;食品就地放置;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表面积锈着污垢;未按规定记录原料采购相关台账。


红榜餐饮单位
经营单位:民乐县德悦轩新派老火锅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洪水镇西部花园5号商住楼一层商铺13号
上榜理由: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提供食品用的容器、包装材料无毒、清洁;选择资质合法、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及时索取所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相关票据并如实记录;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


曝光是为了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作用,倒逼餐饮行业自查自纠、提质升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对上述“黑榜”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已给予了当场行政处罚,希望广大经营主体以红榜为“榜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6月22日)《食品安全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的要求,不断规范加工操作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