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8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0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加工经营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防、社会共治、信用监管,通过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警示,树立行业标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本期共评选出黑榜4家。
黑榜餐饮单位
1.经营单位:民乐县醉翁楼炒菜馆
经营地址:民乐县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商业街13号楼106号
上榜理由:加工经营场所卫生差,调味品盒未保持清洁,烹饪灶未保持清洁,食品储存方式不当,冷藏冷冻柜内生熟混放,荤素混放,食品就地摆放,操作间使用非脚踏式带盖垃圾桶,随机抽取红烧王、辣椒酱,无法提供购货票据。


黑榜餐饮单位
2.经营单位:民乐县永梅餐饮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工业园区乐民新城64号商住楼104号商铺
上榜理由: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食品储存方式不当,食品储存未使用食品级保鲜盒,冷藏冷冻柜内生熟食品混放,荤素食品混放,餐用具消毒不彻底,未按规定清洗保洁。


黑榜餐饮单位
3.经营单位:民乐县春饼炒菜餐饮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县城东街天香源小吃城院内
上榜理由:操作间内环境卫生差,食品就地放置,食品加工案面和食品存放层架上物品摆放混乱且放置私人物品,设施设备未维护保养,冷藏柜内未及时除霜,所有食品未分类分层放置。


黑榜餐饮单位
4.经营单位:民乐县红煲煲餐饮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洪水镇嘉园路鸿源华庭A8段商铺5幢1-2层东5号商铺
上榜理由:操作间内环境卫生差,食品加工案面物品摆放混乱且放置私人物品,购进的物品进入操作区域前未脱外包装,设施设备未维护保养,冷藏柜放置的食品未分类分层存放。


曝光是为了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作用,倒逼餐饮行业自查自纠、提质升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对上述4户“黑榜”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已进行了责令整改。希望广大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6月22日)《食品安全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的要求,不断规范加工操作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