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8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2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加工经营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防、社会共治、信用监管,通过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警示,树立行业标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本期共评选出红榜1家,黑榜1家。
红榜餐饮单位
经营单位:民乐县乐鑫轩餐饮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洪水镇解放北路275号祥瑞苑一层自南向北第5-6间门面房
上榜理由:在网上公示食品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加工操作间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场所各类设施设备及时维护;现场制售的食品分区分类存放且设置防尘防蝇设施;索证索票齐全,各项记录填写完整;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黑榜餐饮单位
经营单位:民乐县米哥小吃服务店
经营地址:民乐县洪水镇解放路永鑫高层综合住宅楼三幢一层6号商铺
上榜理由:操作间设施设备未及时保养维护;冷藏柜内放置化学物品(洗洁精);未设置密闭的废弃物存放容器;拖把等清洁工具放置在加工场所,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


曝光是为了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作用,倒逼餐饮行业自查自纠、提质升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对上述“黑榜”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已进行了责令整改。希望广大经营主体以红榜为“榜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6月22日)《食品安全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的要求,不断规范加工操作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