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86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30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餐饮单位“红黑榜”评选活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力度,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本期共评选出红榜单位1家。
红榜餐饮单位
经营单位:民乐县熙春拉面馆
经营地址:民乐县县城龙泉花园1号楼A段商铺
上榜理由:《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范公示且在有效期内,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公示;该店放置文明餐桌、点餐适量、拒绝浪费的提示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店内就餐环境干净整洁,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工作帽、口罩、后厨设施设备和餐饮具消毒正常,清洁干净卫生,食品原料新鲜且按要求储存。

